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心核准,中心纪委国度监委对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出格重年夜爆炸变乱中的掉职掉责题目立案审查查询拜访。
经查,樊金龙同道作为负责平安出产(应急办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平安出产工作带领催促不力,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出格重年夜爆炸变乱的产生负有主要带领责任;费高云同道作为前后分担、协管平安出产(应急办理),代管生态情况工作的副省长,对全省平安出产和情况庇护工作带领催促不力,对变乱的产生负有主要带领责任。樊金龙、费高云同道在推动平安出产和生态情况工作中带领不力,呈现重年夜掉误,给党的事业和人平易近大众生命财富造成严重损掉,发生卑劣影响,应予严厉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事员处罚条例》等有关划定,经中心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心核准,决议赐与樊金龙同道党内正告处罚,由国度监委赐与费高云同道政务记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