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46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联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64家企业。
长联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辉、姚根发。这是东莞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6月19日,东莞证券保荐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月5日,东莞证券保荐的雨中情防水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长联科技本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丝印硅胶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
长联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卢开平直接持有长联科技41.16%股份,通过担任联汇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间接控制长联科技表决权比例为8.07%,因此,卢开平控制长联科技的表决权比例为49.23%,为长联科技的控股股东。卢开平自长联有限设立以来一直担任长联科技董事长,且为长联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长联科技表决权比例为49.23%,可以对长联科技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经营方针实际产生重大影响,所以长联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长联科技本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61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长联科技拟募集资金3.98亿元,用于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主营业务收入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21年、2022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9.73%、-7.79%;报告期内发行人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说明报告期内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超环评产能生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2021年,发行人子公司惠州长联水性印花胶浆的环评产能分别为15000吨、15000吨、24000吨,实际产量分别为28536.88吨、30084.73吨、29077.65吨,存在超环评产能生产的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惠州长联超环评产能生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等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