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1日讯(记者 张启安)6月8日、9日连续两天时间里,记者发现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一处工厂内机器轰鸣、多个大型车辆运载砂石往来不停,这处工厂属于天赐材料在九江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施工场地紧靠厂界北栅栏,栅栏往北五、六十米处便是长江大堤,且与长江直线距离两百米左右。施工场地周边堆积有如小山般的不锈钢桶,桶上带有“天赐”中英文标识。
栅栏内正在施工,栅栏外向北相隔五十米是长江大堤,相隔不到两百米便是长江。
根据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九江天赐为何要在长江边上进行施工?
6月9日,在现场的九江天赐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施工场地是在做地面硬化,准备做一个空桶的周转场用来临时存放曾装载电解液的空桶,记者所看到的不锈钢化工桶均为电解液空桶。其称,这些电解液空桶都是被清洗过的空桶,待重新装载电解液之后马上运走。换言之,这些空桶属于中/周转桶。
红框处为露天堆积的大量空桶
现场大量电解液空桶被露天堆放在施工场地周边,还有不少桶被堆积在进入厂区(北门)的道路一侧。总体数量应有上百个之多,在场地南侧空地上堆积的电解液空桶亦高如小山。
那么正在施工的这块场地又属于什么性质?现场另一人士称这个场地也不算堆场,因为堆场也需要履行相应申报程序。
接受采访的环保机构专家对记者表示,如果按照企业所说这些是清洗之后的曾装载电解液的空桶,按照生态环境部此前的回复口径看,这些空桶或者中/周转桶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记者找到了当时生态环境部的回复:
“清洗沾染微量产品的周转桶并重复使用是相关行业的通常做法,具备清洗能力是企业实现产品周转桶重复利用的必须条件。因此,在企业具备产品周转桶清洗能力的前提下,沾染了微量产品的周转桶可以认为是“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条件。
上述专家告诉记者生态环境部还同时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应承担产品周转桶收集、贮存、运输、清洗等过程的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作为危化品,电解液具有易燃特性。该专家在看到记者现场拍摄的图片和视频后认为,如何履行收集、贮存等过程的污染防治责任就是一个要求,比如在长江边上的所谓临时贮存场地是否需要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硬化场地是为了防渗漏,那么露天堆放又如何防晒、防雨?如此之多的桶在阳光的暴晒下密集堆积,又如何杜绝潜在的隐患?
红圈可见箱体已疑似被严重锈蚀,其他箱体亦有黑色斑迹
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仅在进入厂区北门道路一侧就堆积有大量的电解液空桶,这些空桶的不锈钢箱体上带有疑似被腐蚀锈迹。从数量上来看,带有疑似锈迹的不锈钢桶箱体并非一个,而是很多。
近年来关于化工企业的中/周转空桶如何处理曾有一个权威案例, 这个案例与九江天赐现时之情况极为相似。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5批)”中,专项调查组针对反映问题曾对河南新乡市长垣县一化工厂的周转桶进行过调查,结论认为该化工厂的周转桶“随意露天堆放”,该被调查的化工厂距离黄河大坝300米。
结果公示截图
上述专家认为,从这个结论来看,对于周转桶如何处理的问题有不能“随意堆放”和“露天堆放”两个关键点。2020年长江汛期时,九江湖口县金沙湾段江水涨势迅猛,从当时拍摄的长江大堤现场视频中可发现江水位线已高于堤坝一侧的九江天赐所处位置。
上述人士非常不理解为何企业非要在靠近长江大堤的厂界,露天堆放曾装载易燃电解液的空桶/周转桶, 是因为厂区土地面积有限吗?当天九江天赐方面亦有人士称存在厂区面积不够的问题。
记者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在距长江一公里之外的临近片区,湖口县曾给九江天赐提供了大量工业用地。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