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4月15日起,淮北实施《关于调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积金提取额度、贷款额度等方面。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贷款政策保持不变。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具体而言,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淮北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如职工符合多子女家庭要求,则最高贷款上限同步上浮,即相对应档次最高可贷额度分别为:60万元、72万元和84万元。如职工购房被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的绿色建筑商品房,则最高贷款上限同步上浮,分别上浮10%、15%和20%。多子女政策和绿色建筑政策不能叠加使用,可就高选择其中一个使用。
优化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
同时,调整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原来的每月800元调整为每月1200元。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灵活就业人员是指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
淮北市公积金中心称,此政策也适用于多子女家庭,如职工符合多子女家庭要求,二孩可提高至1.5倍,即1800元/月;三孩及以上提高至2倍,即2400元/月。
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淮北市市域外购房或偿还房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偿还房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淮北市还将优化子女购房提取政策。缴存人家庭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允许父母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或偿还房贷,不再受户籍、未婚和购房次数限制,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房、偿还房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停止办理上述业务。
完善贷款使用政策。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购买保障性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待我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方案明确后办理此业务)。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