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赵文君)坚决停止“缺斤短两”,市场羁系总局20日发布《关于严禁施行电子计价秤计量做弊的通知布告(征求定见稿)》,向社会公然征求定见,为期一个月。
征求定见稿对电子秤出产、贩卖、维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入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环节制止事项,强化了各方责任以及管理要求。
对付出产方,严禁出产未经型式核准的电子秤产物,严禁私行扭转核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对付贩卖方,严禁贩卖无厂名、无厂址、无规格型号、无型式核准标志以及编号、无及格标志、无无缺铅封等信息的电子秤,严禁贩卖具备做弊特性的电子秤;对付维修方,严禁背法背规补缀、改装电子秤或者为改装提供技能服务;对付使用方,严禁使用未颠末检定、检定不及格、跨越检定周期、无检定及格标志和具备“做弊”功能的电子秤,严禁操纵电子秤施行计量做弊、坑骗消费者;对付管理方,严禁集贸市场主理者不实行计量管理责任,包含不制订计量管理轨制、不设置公允秤、不合错误使用的属于强迫检定的电子秤挂号造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