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网4月1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记者从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事情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对付小规模征税人在4月份入行疫情产生后的首次申报时给予优惠政策,从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据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元芳先容,凭据财务部以及国度税务总局通知布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征税人的应税贩卖收进,从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另外,还对如下几种情景免征增值税:一是征税人在疫情期 间提供大众交通运输服务、糊口服务及住民必须糊口物质快递收派服务的收进;二是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质运输的收进;三是无偿捐赠应答疫情的货品。
同时,为保障福建小规模征税人实时享用以上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编写了《小规模征税人停工复业增值税操作指引》。在电子税务局的增值税网上申报模块增长了“开具发票信息显示”功用。体系会主动提取小规模征税人在属期内开具的一切增值税发票的信息,分发票类型以及税率显示开具发票的份数、金额以及税额,利便征税人填写申报表。将疫情时代的增值税征税申报比对由事中改成过后。对付申报比对不相符的,也不影响征税人提交申报表,可以利便征税人完成“非接触办税”,实现征税申报。
别的,福建税务部分还入一步优化了税收执法方法,对因疫情影响泛起失期举动的征税人免于行政处分,因疫情身分不会影响征税信誉评估。另外,还踊跃落实了信誉修复机制,努力匡助征税人在疫情防控时代取患上更好的信誉资产,全力保障征税人的正当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