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平易近网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林露)为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常识产权庇护的决议计划摆设,增强牌号执法引导事情,同一执法尺度,强化牌号专用权庇护。日前,国度常识产权局出台了《牌号侵权果断尺度》(如下简称《尺度》)。
本轮机构改革后,中央明确国度常识产权局卖力对牌号专利执法事情的营业引导,“制订并引导施行牌号权、专利权确权以及侵权果断尺度”。《尺度》的制订,既是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增强对牌号执法营业引导的实际必要,也是落实《关于强化常识产权庇护的定见》及其推动规划的详细行动。
《尺度》在《牌号法》框架内,安身牌号执法营业引导本能机能,对多年来牌号行政庇护的有利经验与做法入行了体系梳理以及提炼总结,为牌号执法相干部分依法行政提供详细操作指引,为市场主体营建透明度高、可预感性强的常识产权庇护情况。《尺度》共三十八条,对牌号的使用、统一种商品、雷同商品、不异牌号、近似牌号、容易混同、贩卖免责、权力冲突、中止合用、权力人识别等内容入行了细化划定。
国度常识产权局庇护司有关卖力人暗示,接下来将做好《尺度》的政策解读事情,加年夜培训力度,推动《尺度》的施行。同时做好引导案例、典范案例、行政回答等事情,不竭完美营业引导系统,晋升执法庇护程度,加年夜常识产权的庇护力度,营建优良的营商情况。
附
牌号侵权果断尺度
第一条 为增强牌号执法引导事情,同一执法尺度,晋升执法程度,强化牌号专用权庇护,凭据《中华人平易近共以及国牌号法》(如下简称牌号法)、《中华人平易近共以及国牌号法施行条例》(如下简称牌号法施行条例)和相干法令律例、部分规章,制订本尺度。
第二条 牌号执法相干部分在处置、查处牌号侵权案件时合用本尺度。
第三条 果断是否组成牌号侵权,一般必要果断涉嫌侵权举动是否组成牌号法意义上的牌号的使用。
牌号的使用,是指将牌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合和买卖文书上,或者者将牌号用于告白鼓吹、铺览和其他贸易勾当中,用以辨认商品或者者服务来历的举动。
第四条 牌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和商品买卖文书上的详细体现情势包含但不限于:
(一)接纳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者编织等方法将牌号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物阐明书、先容手册、价目表等上;
(二)牌号使用在与商品贩卖有接洽的买卖文书上,包含商品贩卖合同、发票、单子、收条、商品入出口查验检疫证实、报关单据等。
第五条 牌号用于服务场合和服务买卖文书上的详细体现情势包含但不限于:
(一)牌号直接使用于服务场合,包含先容手册、事情职员衣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咭片、奖券、办公牍具、信笺和其他提供服务所使用的相干物品上;
(二)牌号使用于以及服务有接洽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单子、收条、汇款单据、服务协定、维修维护证实等。
第六条 牌号用于告白鼓吹、铺览和其他贸易勾当中的详细体现情势包含但不限于:
(一)牌号使用在播送、电视、片子、互联网等媒体中,或者者使用在公然刊行的出书物上,或者者使用在告白牌、邮寄告白或者者其他告白载体上;
(二)牌号在博览会、展览会上使用,包含在博览会、展览会上提供的使用牌号的印刷品、铺台照片、参铺证实及其他资料;
(三)牌号使用在网站、即时通信东西、社交网络平台、运用法式等载体上;
(四)牌号使用在二维码等信息载体上;
(五)牌号使用在店肆招牌、店堂装饰装璜上。
第七条 果断是否为牌号的使用应该综合斟酌使用人的主观用意、使用方法、鼓吹方法、行业老例、消费者认知等身分。
第八条 未做生意标注册人许可的情景包含未得到许可或者者超越许可的商品或者者服务的种别、刻日、数目等。
第九条 统一种商品是指涉嫌侵权人现实出产贩卖的商品名称与别人注册牌号审定使用的商品名称不异的商品,或者者两者商品名称分歧但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出产部分、消费对象、贩卖渠道等方面不异或者者根基不异,相干公家一般认为是同种商品。
统一种服务是指涉嫌侵权人现实提供的服务名称与别人注册牌号审定使用的服务名称不异的服务,或者者两者服务名称分歧但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法、提供者、对象、场合等方面不异或者者根基不异,相干公家一般认为是同种服务。
审定使用的商品或者者服务名称是指国度常识产权局在牌号注册事情中对商品或者者服务使用的名称,包含《雷同商品以及服务区别表》(如下简称区别表)中列出的商品或者者服务名称以及未在区别表中列出但在牌号注册中接受的商品或者者服务名称。
第十条 雷同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出产部分、消费对象、贩卖渠道等方面具备必定配合性的商品。
雷同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法、提供者、对象、场合等方面具备必定配合性的服务。
第十一条 果断是否属于统一种商品或者者统一种服务、雷同商品或者者雷同服务,应该在权力人注册牌号审定使用的商品或者者服务与涉嫌侵权的商品或者者服务之间入行比对。
第十二条 果断涉嫌侵权的商品或者者服务与别人注册牌号审定使用的商品或者者服务是否组成统一种商品或者者统一种服务、雷同商品或者者雷同服务,参照现行区别表入行认定。
对付区别表未涵盖的商品,应该基于相干公家的一般熟悉,综合斟酌商品的功能、用途、主要原料、出产部分、消费对象、贩卖渠道等身分认定是否组成统一种或者者雷同商品;
对付区别表未涵盖的服务,应该基于相干公家的一般熟悉,综合斟酌服务的目的、内容、方法、提供者、对象、场合等身分认定是否组成统一种或者者雷同服务。
第十三条 与注册牌号不异的牌号是指涉嫌侵权的牌号与别人注册牌号彻底不异,和虽有分歧但视觉结果或者者声音牌号的听觉感知根基无差异、相干公家难以辨别的牌号。
第十四条 涉嫌侵权的牌号与别人注册牌号相比力,可以认定与注册牌号不异的情景包含:
(一)文字牌号有下列情景之一的:
1.文字组成、分列次序均不异的;
2.扭转注册牌号的字体、字母年夜小写、文字横竖分列,与注册牌号之间根基无差异的;
3.扭转注册牌号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牌号之间根基无差异的;
4.扭转注册牌号颜色,不影响表现注册牌号显著特性的;
5.在注册牌号上仅增长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缺少显著特性内容,不影响表现注册牌号显著特性的;
(二)图形牌号在构图要素、体现情势等视觉上根基无差异的;
(三)文字图形组合牌号的文字组成、图形外观及其分列组合方法不异,牌号在总体视觉上根基无差异的;
(四)立体牌号中的显著三维标志以及显著平面要素不异,或者者根基无差异的;
(五)颜色组合牌号中组合的颜色以及分列的方法不异,或者者根基无差异的;
(六)声音牌号的听觉感知以及总体音乐形象不异,或者者根基无差异的;
(七)其他与注册牌号在视觉结果或者者听觉感知上根基无差异的。
第十五条 与注册牌号近似的牌号是指涉嫌侵权的牌号与别人注册牌号相比力,文字牌号的字形、读音、寄义近似,或者者图形牌号的构图、着色、形状近似,或者者文字图形组合牌号的总体分列组合方法以及形状近似,或者者立体牌号的三维标志的外形以及形状近似,或者者颜色组合牌号的颜色或者者组合近似,或者者声音牌号的听觉感知或者者总体音乐形象近似等。
第十六条 涉嫌侵权的牌号与别人注册牌号是否组成近似,参照现行《牌号审查及审理尺度》关于牌号近似的划定入行果断。
第十七条 果断牌号是否不异或者者近似,应该在权力人的注册牌号与涉嫌侵权牌号之间入行比对。
第十八条 果断与注册牌号不异或者者近似的牌号时,应该以相干公家的一般注重力以及认知力为尺度,采纳断绝察看、总体比对以及主要部门比对的方式入行认定。
第十九条 在牌号侵权果断中,在统一种商品或者者统一种服务上使用近似牌号,或者者在雷同商品或者者雷同服务上使用不异、近似牌号的情景下,还应该对是否容易致使混同入行果断。
第二十条 牌号律例定的容易致使混同包含如下情景:
(一)足以使相干公家认为涉案商品或者者服务是由注册牌号权力人出产或者者提供;
(二)足以使相干公家认为涉案商品或者者服务的提供者与注册牌号权力人存在投资、许可、加盟或者者互助等瓜葛。
第二十一条 牌号执法相干部分果断是否容易致使混同,应该综合考量如下身分和各身分之间的互相影响:
(一)牌号的近似环境;
(二)商品或者者服务的雷同环境;
(三)注册牌号的显著性以及知名度;
(四)商品或者者服务的特色及牌号使用的方法;
(五)相干公家的注重以及认知水平;
(六)其他相干身分。
第二十二条 自行扭转注册牌号或者者将多件注册牌号组合使用,与别人在统一种商品或者者服务上的注册牌号不异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自行扭转注册牌号或者者将多件注册牌号组合使用,与别人在统一种或者者雷同商品或者者服务上的注册牌号近似、容易致使混同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第二十三条 在统一种商品或者者服务上,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凸起使用,与别人注册牌号不异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在统一种或者者雷同商品或者者服务上,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凸起使用,与别人注册牌号近似、容易致使混同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第二十四条 不指定颜色的注册牌号,可以自由附着颜色,但以高攀为目的附着颜色,与别人在统一种或者者雷同商品或者者服务上的注册牌号近似、容易致使混同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注册牌号知名度较高,涉嫌侵权人与注册牌号权力人处于统一行业或者者具备较年夜联系关系性的行业,且无合法理由使用与注册牌号不异或者者近似标志的,应该认定涉嫌侵权人具备高攀用意。
第二十五条 在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揽谋划勾当中,承揽人使用加害注册牌号专用权商品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第二十六条 谋划者在贩卖商品时,附赠加害注册牌号专用权商品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属于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划定的“贩卖不知道是加害注册牌号专用权的商品”:
(一)入货渠道不合适贸易老例,且代价较着低于市场代价的;
(二)拒不提供账目、贩卖记实等管帐凭证,或者者管帐凭证搞虚作假的;
(三)案发后转移、销毁物证,或者者提供子虚证实、子虚环境的;
(四)雷同背法情景遭到处置后再犯的;
(五)其他可以认定当事人明知或者者应知的。
第二十八条 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划定的“阐明提供者”是指涉嫌侵权人自动提供供货商的名称、谋划地点、接洽方法等正确信息或者者线索。
对付因涉嫌侵权人提供子虚或者者没法核实的信息致使不克不及找到提供者的,不视为“阐明提供者”。
第二十九条 涉嫌侵权人属于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划定的贩卖不知道是加害注册牌号专用权的商品的,对其侵权商品责令遏制贩卖,对供货商立案查处或者者将案件线索移送具备统领权的牌号执法相干部分查处。
对责令遏制贩卖的侵权商品,侵权人再次贩卖的,应该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 市场主理方、铺会主理方、柜台出租人、电子商务平台等谋划者怠于实行管理职责,明知或者者应知市场内谋划者、参铺方、柜台承租人、平台内电子商务谋划者施行牌号侵权举动而不予禁止的;或者者尽管不知情,但做生意标执法相干部分通知或者者牌号权力人持见效的行政、司法文书见告后,仍未接纳需要措施禁止牌号侵权举动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第三十一条 将与别人注册牌号不异或者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而且经由过程该域名入行相干商品或者者服务买卖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干公家发生误认的,属于牌号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划定的牌号侵权举动。
第三十二条 在查处牌号侵权案件时,应该庇护正当在先权力。
之外观设计专利权、作品著作权抗辩别人注册牌号专用权的,若注册牌号的申请日先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者有证据证实的该著作权作品创作完成日,牌号执法相干部分可以对牌号侵权案件入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 牌号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划定的“有必定影响的牌号”是指在海内在先使用并为必定范畴内相干公家所通晓的未注册牌号。
有必定影响的牌号的认定,应该斟酌该牌号的延续使历时间、贩卖量、谋划额、告白鼓吹等身分入行综合果断。
使用人有下列情景的,不视为在原使用范畴内继续使用:
(一)增长该牌号使用的详细商品或者者服务;
(二)扭转该牌号的图形、文字、色采、布局、书写方法等内容,但以与别人注册牌号相区分为目的而入行的扭转除了外;
(三)超越原使用范畴的其他情景。
第三十四条 牌号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划定的“五年内施行两次以上牌号侵权举动”指统一当事人被牌号执法相干部分、人平易近法院认定加害别人注册牌号专用权的行政处分或者者裁决见效之日起,五年内又施行牌号侵权举动的。
第三十五条 正在国度常识产权局审理或者者人平易近法院诉讼中的下列案件,可以合用牌号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关于“中止”的划定:
(一)注册牌号处于无效宣告中的;
(二)注册牌号处于续铺宽铺期的;
(三)注册牌号权属存在其他争议情景的。
第三十六条 在查处牌号侵权案件进程中,牌号执法相干部分可以要求权力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力人出产或者者其许可出产的商品出具书面识别定见。权力人应该对其识别定见承当响应法令责任。
牌号执法相干部分应该审查识别人出具识别定见的主体资历及识别定见的真实性。涉嫌侵权人无相反证据推翻该识别定见的,牌号执法相干部分将该识别定见作为证据予以采用。
第三十七条 本尺度由国度常识产权局卖力诠释。
第三十八条 本尺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