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市合利通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分有限公司交易合同纠纷一审平易近事裁定书颁布,案号(2019)粤0306平易近初8553号之一,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平易近法院。被告为深圳市合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原告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分有限公司。
裁定书显示,被告诉称,被告系原告锤子数码公司的供货商,与原告锤子数码公司商定的货款领取方法为月结30天,今朝原告尚欠被告货款金额总计1577885.7元。经被告屡次追讨,截至告状之日,原告仍未结清上述货款,原告锤子数码公司拖欠被告货款已经组成紧张背约。原告锤子科技公司是原告锤子数码公司的独一股东,故原告锤子科技公司应答原告锤子数码公司的债权承当连带了债责任。
二原告在提交问难状时代对本案统领权提出贰言,认为本案应该移送至北京市向阳区人平易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作为实行义务一方,其居处地为深圳市宝安区,属于本院统领范畴。原告锤子数码公司的理由不克不及成立,法院不予支撑。
本案裁判效果:驳归原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分有限公司对本案统领权提出的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