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8月11日依法受理了泰丰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泰丰智能向深交所提交了《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泰丰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泰丰智能是一家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电液集成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泰丰智能的控股股东为王振华,实际控制人为王振华、蒋东丽和王然。王振华与蒋东丽系夫妻关系,王然系王振华和蒋东丽之子。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泰丰智能总股本为6,829.7979万股,其中,王振华直接持有泰丰智能48.20%的股份,且王振华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泰丰智能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系泰丰智能控股股东;蒋东丽直接持有泰丰智能3.52%的股份;同时,蒋东丽和王然通过持有济宁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95%的股权间接控制泰丰智能6.22%的股份。本次发行前,王振华、蒋东丽和王然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泰丰智能57.94%的股份,是泰丰智能的实际控制人。
泰丰智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277.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泰丰智能原拟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分别用于高端液压元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液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泰丰智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付林、李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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