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若杀害章莹颖的凶手没被判死刑
对那些滥施暴力的同类,人类向来憎恨。愤怒是最持久的火种,即使埋在时间深处,也会被眼前的现实引燃。
就像我们看见四行仓库的弹孔,读到集中营的记录,呼吸会被暴行撕扯,心跳会为死难者的命运奔忙——这种恨意的火光,亦是人性的闪光。然而人生来不同,走过的道路不同,人世间从未有过两个一模一样的灵魂,也没有任何一种高明的手段,能真正一窥人性的幽微。只要人类社会依然存在,就有人能在无辜者的反抗与痛楚面前,继续实施暴行,甚至毫无感觉。
2017年6月9日,赴美国访学的中国公民章莹颖在美失联。2019年6月12日,涉嫌绑架、杀害这位时年27岁女性的美国男子克伦特·克里斯滕森向法庭认罪。
北半球正进入事发后的第三个夏天,媒体仍展示着受害人生前的照片,罪行终结了她的青春,也删去了她通往垂暮的可能。这边是同胞的热泪,那边是嫌疑人的冷血。烈日在头顶灼烧神经,更焦灼的是人们对正义的渴望:当初多盼望章莹颖活着,如今就多想让克里斯滕森死去。
截至2019年5月,美国已经有21个州废除死刑,其中包括章莹颖遇害的伊利诺伊州。然而针对一些特定罪行,美国联邦政府可以不管州政府的法律,直接接手往“死”里告。
2018年1月,美国司法部批准联邦法院以死刑起诉克里斯滕森,这是伊利诺伊州废除死刑7年来的头一遭。
然而,舆论期望的“死路一条”障碍重重——认罪、说出受害人遗体下落可能减刑;判死刑得陪审团全部同意;即使被判死刑,还有上诉的机会,时间成本巨大;死刑最终由联邦法院执行,那里的监狱关着众多“死刑犯”,等待被执行的队伍长极了。
上世纪80年代,美国西雅图曾出现一名连环杀手,连续杀害多名女性,抛尸绿河(Green River)。一直到2001年,借助最新的DNA技术,美国警方才将加里·里奇韦捉拿归案。
“绿河杀手”的案卷堆成图书馆,警员成了警长,受害人家属的痛苦被时光抻着,一头在20年前,一头在无穷远处。所有人都在等着那个意味着一切的答案。
最初,里奇韦非常沉默。但他后来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杀害了49名妇女。
即使是死刑,在这个数字面前也显得平凡渺小。然而里奇韦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许多受害人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事实上,从1974年开始,美国就认可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即用免予起诉或减轻刑罚来换取被告的认罪答辩,节约司法资源——拿“绿河杀手”案来说,这是数十个家庭的悲剧,但只能停下来,不能再纠缠,还有更多罪行在等待正义的审判。
所以,当我看到克里斯滕森认罪的消息,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从目前公开的调查情况来看,他绝对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嫌疑人”,会想方设法地为自己脱罪。突然认罪,会不会意味着,辩诉交易已经完成了。更何况,警方并没有找到受害人的遗体,而在一段克里斯滕森的自白录音中,他表示自己是酒后施暴,这些都意味着,如果他不认罪,定罪会非常困难。
当然,也可以假设检方没有接受“条件”,那也要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同意,才能判处死刑——案发地伊利诺伊州原本已经废除死刑,克里斯滕森还被以死刑起诉,已经受到不少废死人士的抗议。
我写下这些文字,并不是要为克里斯滕森免除死刑寻找依据,只是我们要明白,凶手被判死刑并不是这起悲剧的唯一结局,如果惩罚不能如预期那样到来,我们还怎么和愤怒共处?
如何看待死刑,并不反映人性优劣,只是道德、宗教、政治、法制观念不同。法国作家、《悲惨世界》的作者雨果就是废除死刑的支持者:“你们想用死刑教育别人什么?不要杀人。但你们怎么能在杀人的同时教育别人不要杀人呢?”
1976年2月初,8岁的小男孩菲利普在法国特洛瓦被人绑架杀害,凶手帕特里克·亨利点燃了法兰西的怒火,时任内政部长和司法部长相继在电视采访中表示,支持判处死刑。一家媒体称回收7.7万份问卷,99%“支持死刑”。在当时,法国已经极少使用死刑,欧洲大陆的其他西方国家,大多已经废除死刑。
没有人愿意为凶手辩护,直到两位资深律师站出来,“他不是恶魔,是个24岁的、有罪的年轻人。”其中,罗贝尔·巴丹德正在积极推动法国废除死刑的进程。
得知大律师要为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辩护,人们将无法消解的痛苦与愤怒掷向律师,巴丹德收到的恐吓信要用大口袋装,炸弹在他家公寓走廊爆炸。“不要为他辩护!”有人在监狱门前高喊,“这是可耻的!”小儿子问他:“你喜欢那些杀害小孩的凶手吗?”
帕特里克·亨利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他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生活。”巴丹德在他的回忆录《为什么要废除死刑》中写道。
1982年,在密特朗总统任上,法国废除了死刑,时任司法部长正是罗贝尔·巴丹德。
韩国影片《素媛》的凶手原型、强奸并致8岁受害人终生残疾的赵斗淳即将在2020年刑满出狱。数十万韩国民众到青瓦台请愿,希望他不被释放。从2008年案发至今,人们的愤怒没有平息。但司法机关只能依法作出裁决,不能被舆论左右。
假设,12名陪审团成员意见一致,克里斯滕森被美国联邦法院判处死刑,他离死也依然遥远。
首先,他可以向巡回法院乃至联邦最高法院提起“直接上诉”。资金充裕或获得支持(包括反死刑组织的支持)的情况下,被告人可以不断更换律师。只要新律师认为原律师上诉的理由或证据有问题,就可以重新上诉。即便漫长的拉锯战结束,上诉被驳回,定罪和量刑都没有争议,被告人可以被称作“死刑犯”了,还要进入“死刑复核”阶段。死刑犯除了可以向原审法院院长递交请愿申请复核,还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调卷复核”,在复核也被通过的情况下,仍能启动“人身保护令程序”继续进行案件复核……
往往,这一套走完,十年甚至二十年就过去了。有人说这是司法体系的冗余和有钱人的游戏,我却也想到了呼格吉勒图。比起有罪者暂时没死,更令人心痛的是无辜者永不归来。
就像我们为无辜的章莹颖而心痛。
我也是一个母亲,单是想象她母亲所经历的一切,就已经难忍泪水。更何况,我们的感受比起受害人的家人,可能连最浅的表层都无法触及。事实上,即使凶手“斩立决”,人群拍手称快,大赞正义不缺席,然后转身离去——那位母亲还会停在原地,她最珍贵的东西丢了,留下的空格,什么也无法填补。
我很害怕那个结果,我怕它无法平息我们的怒火,反而添上遗憾和不平的柴。
燃烧就燃烧吧,那意味着,我们依然渴望正义、厌憎暴力,依然对他人正在承受的痛苦强烈不适。
所以,不必用极致的理性去熄灭那火种,就让它属于灵魂。但也不必用任何极端的情绪去处理那结果,就让它归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