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遥洋团体(03377.HK)发布境外债务重组入铺,香港高等法院已经作出批示:香港协定放置债权人集会将定于11月22日召开,以供斟酌及酌情核准(非论有否修订)香港协定放置;来岁1月24日将在香港法院召开呈请的实质聆讯,以决议是否容许香港协定放置。
在聆讯现场的动静人士先容,整个聆讯进程延续近一个半小时,法官针对重组范畴提出多项问题。针对重组范畴,法官Linda Chan扣问本次招集聆讯的债权人是否仅为五笔贷金钱下的债权人(包含A组的银团贷款及1笔双边贷款参贷行);法院同时扣问,A组贷款已经经介入英国重组流程,是否另有需要举办香港协定放置。同时,法官扣问A组是否必要分别经由过程香港法及英法律王法公法统领的重组流程才会见效,遥洋团体的年夜状师John Scott确认是的。
法官提出,遥洋团体支付银团事情小组分外0.5%事情费作为“抵偿”及支付其参谋费等暗地里缘由及逻辑,法官寄望到遥洋团体并未向A组其他债权人以及BCD组债权人提供0.5%事情费。遥洋团体的年夜状师诠释,0.5%事情费是为了“抵偿”银团事情小组介入重组所支出的时间。
有认识境外债务重组的业内助士暗示,向踊跃介入重组会商的债权人小组支付事情费是境外重组流程中常见的放置。
针对点窜条目的权力,法官寄望到在条目里,遥洋具备片面的权力点窜特定条目,要求该等点窜权力仅能局限于有限的条目。
有关投票表格,遥洋方面的代表状师暗示,在当前的规划下,A组贷款人必要同时介入香港协定放置以及英国的重组规划的投票流程。法官暗示,在此环境下,必要将投票表格分为香港协定放置以及英国的重组规划的表格。
对付批准聆讯的放置,遥洋团体的年夜状师暗示,可在英法律王法公法院批准聆讯后再放置A组在香港法院的流程。法官则暗示,鉴于英法律王法公法院批准聆讯是在2025年1月15-17日入行,法院宣判A组别在香港法院的聆讯将排期在2025年1月24日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