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媒曝陈同佳对被拒入境台湾感到无奈,台检察官批台当局“为政治不顾正义”)
【环球网报道】在香港引发“修例风波”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有意赴台“自首”,被台当局拒绝。香港《文汇报》22日称,在得知被拒绝入境台湾后,陈同佳表示“无奈”。对于蔡当局的态度,台湾《联合报》称,有台湾检察官质疑,台湾难道要为了政治而不实现司法正义?
香港“文汇网”报道截图
于去年2月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的疑犯陈同佳目前正因“洗黑钱罪”在香港服刑,23日即将刑满出狱。在陈同佳表示愿意赴台“自首”的时候,台“法务部”与陆委会以香港“应通过司法互助、提供本案在港的‘相关事证’”为由,限制陈同佳及劝服陈同佳做出“自首”决定的牧师管浩鸣入境。
《文汇报》22日报道称,管浩鸣20日到香港西贡壁屋惩教所与陈同佳见面,并告诉陈同佳台湾当局的决定后,陈同佳表示“无奈”。
对于台当局对陈同佳赴台“自首”一事的态度,在岛内也有反对声音。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曾在20日表示,台北市士林地检署已掌握所有罪证,罪证都在台湾,当然是要让陈同佳来台受审。他说,最莫名其妙的是台陆委会,竟然要港府把完整罪证交出来。
此外,《联合报》10月22日报道称,有台湾资深检察官表示,没听过拒收通缉犯,照台“法务部”与陆委会说法,负责此案的士林地检署是不是应该撤销通缉?“移民署”把在台湾杀人弃尸的通缉犯注记不得入境,检方的通缉还有正当性吗?这位检察官称,台行政部门严重干预到检察官的司法职权。还有检察官质疑,台湾难道要为了政治而不实现司法正义?
一位台湾一审检察官说,“‘法务部’不应一直对个案表示意见。”陆委会不是司法机关,“法务部长”对具体个案无指挥权,他们的发言不宜,对检察官都不具拘束力。此外,有台湾法律界人士说,陈同佳杀人定罪证据均在台湾,台湾要求香港移交哪一种证物?
陈同佳(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22日上午,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在会见记者时强调,陈同佳案绝不存在“被自首”或任何政治操作,台湾不应将政治考虑凌架在公义和常理之上,应该准许陈同佳入境自首。张建宗表示,台湾当局此前已经发出为期30年的通缉令,既然如此应该准许陈同佳自首。张建宗表示,台湾当局拒绝陈同佳入境自首匪夷所思、令人费解,希望台湾当局以理性态度实事求是,不要将问题复杂法,也不要让政治考虑凌驾公义和常理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