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被撤回)
香港立法会10月23日召开会议,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为这条草案正式画上句号。撤回程序于下午2:57开始,3:01分完成整个程序,耗时仅五分钟。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暂缓修订《逃犯条例》工作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6月15日宣布,特区政府决定暂缓修订《逃犯条例》的工作。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将重新与社会各界沟通,做更多解说和聆听更多不同的意见。她强调,特区政府以开放态度全面聆听社会对于条例草案的意见。她表示,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于当天致函立法会主席,收回就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预告,即立法会大会就处理条例草案的工作将暂停,直至特区政府完成沟通解说和聆听意见为止。她承诺,在整合意见之后,将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汇报,并征询议员的意见,才会决定下一步的工作。
林郑月娥就打破困局提四项行动:包括撤回条例草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月4日发表电视讲话,提出打破目前困局的四项行动,包括:保安局局长在立法会复会后,按《议事规则》动议撤回条例草案;全力支持监警会的工作;从本月起,行政长官和所有司局长会走入社区与市民对话,一起探讨解决方法;邀请社会领袖、专家和学者,就社会深层次问题进行独立研究及检讨,向政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