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冒充班主任索取“订购校服费”,柳州多名学生家长受骗
近期,一名14岁少年龙某通过在微信上冒充小学某年级班主任,向学生家长索取“订购校服费”,多名学生家长上当受骗。11月11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龙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因龙某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行政拘留不执行。
7日11时许,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独峒派出所民警下村开展工作,接到独峒镇唐朝村群众老杨报警称被诈骗了100元。
老杨叙述,当日一名自称是唐朝小学某年级班主任的人通过老杨儿子班级的家长微信群添加了老杨的微信,并告知老杨其儿子所在学校需给学生定制校服,需要交100元费用。老杨没有核实就通过微信将所谓的“订购费”转给对方。转账后,老杨想起公安部派驻唐朝村第一书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振近期刚刚向学生免费赠送了校服,学校应该没有必要订购,自己可能上当了。
接到报警后,独峒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深入学校展开调查,核实该校并未为学生订购校服,同时了解到多名学生家长也向“班主任”的微信号转了钱,其中一些学生家庭是贫困户。随后,民警立即联系该班真正的班主任在微信群内发表申明,防止更多家长上当受骗。
调查发现,嫌疑人龙某(男,14岁,独峒镇唐朝村人)有一个弟弟在唐朝小学就读,龙某以家长的身份加入弟弟班级的家长微信群,再将自己另一个微信号拉入群内,盗用其弟弟班主任的微信昵称和头像后逐一添加群内学生家长微信,再通过与各位家长私聊收取“订购校服费”,多名学生家长直接转账或表示有意向购买。
调查中,民警发现龙某收款后立即将收款的微信号退出微信群销声匿迹,并更改留在群内的微信号的昵称和头像,想以此逃避追查。民警当即通过受害人的转账记录逐一排查对比,最终锁定并抓获龙某。到案后,龙某对自己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
在微信、QQ等网络社交软件收到他人借钱、收费等消息,应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向第三方了解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后再决定是否给对方转账,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