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日举行的山西省政协十二届十次常委会议现场,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李青山发布关于“加强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调研情况报告。吴琼摄
中新网太原11月14日电 (吴琼)在14日举行的山西省政协十二届十次常委会议现场,山西省政协副主席李青山发布关于“加强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调研情况报告,指出据国家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10月,汾河流域水质整体仍呈重度污染态势。
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也是黄河第二大支流,对黄河中下游生态安全具有重要影响。汾河流域国土面积约占山西国土总面积的1/4,流域内总人口、国内生产总值、粮食总产量约占山西45%左右,是山西经济重心所在。
近年来,山西将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重点工作,以“控污、调水、增湿、清淤、绿岸”为重点,推进一批重点工程实施;强化科技支撑,建成一批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颁布《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百日清零”“清河”等执法整治行动。
“经过努力,汾河干流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呈逐步上升趋势,劣Ⅴ类断面中,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主要超标污染物浓度明显降低。2019年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有望退出劣Ⅴ类断面,为黄河水质改善做出重要贡献。”李青山介绍,尽管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据国家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10月,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中劣Ⅴ类断面占比达62%,汾河流域水质整体仍呈重度污染态势,在全国主要河流水质改善排名中居后位。
究其原因,报告中指出,流域整体性保护差是造成汾河水污染防治难度大的根本原因,目前汾河河道径流中,天然径流占比不足10%,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占比高达90%以上;其次,污染排放量大是造成汾河水质改善不明显的重要原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企业废水排放发生结构变化,微小企业污水直排汾河问题突出,治理管控不到位;协同治理能力不强是造成汾河水污染防治整体成效不大的主要原因。
针对上述情况,政协委员们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制定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城镇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提效工程建设,对排入河流的污水进行技术处理,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Ⅴ类标准;重视流域内农村农业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不断提高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能力。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要加大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针对汾河缺乏天然径流和自净能力差的现状,分类实施生态恢复、生态重建、生态改建。在继续推进汾河流域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两岸缓冲隔离防护林带、水源涵养林带建设的同时,当前重点要抓好各类湿地建设和汾河生态基流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