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知产法院在一起发明专利侵权案中对滴滴共享单车进行证据保全》,该案原告是北京摩拜科技,起诉对象是北京小桔科技以及杭州青奇科技,摩拜认为青桔单车、小蓝单车使用的马蹄形锁具侵权。
摩拜称,马蹄形锁具该发明专利于 2015 年 12 月 6 日申请,于 2018 年 9 月 11日予以授权公告。摩拜发现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滴滴APP上运营的共享单车租赁业务中,提供的青桔单车和小蓝单车使用了由灰色面壳与黑色底壳装配而成的马蹄形锁具,该锁具及安装有该锁具的自行车(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请求判令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和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设备,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共200 万元。
目前北京知产法院已经对涉案共享单车进行证据保全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暂时未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