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17日电 2021年5月17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一审公然宣判吉林省人平易近查察院原党组布告、查察长杨克勤纳贿案,对被告人杨克勤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分金人平易近币四百万元;对杨克勤纳贿所患上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杨克勤前后操纵担当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系体例改革向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人平易近查察院党组布告、查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当或者职权、职位地方形成的便当前提,为相干单元以及小我在企业谋划、案件处置及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匡助,直接或者经由过程其家眷非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财物,总计折合人平易近币4635.6141万元。
石家庄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克勤的举动组成纳贿罪。鉴于其到案后照实供述本身恶行,自动交接监察构造还没有掌握的尽年夜部门纳贿犯法究竟,认罪悔罪,踊跃退赃,赃款赃物已经全数追缴,具备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