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38号)显示,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守服务本地的定位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等限制性领域,关联交易管理薄弱,风险和内控管理薄弱,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员工管理存在严重缺漏,合规文化建设缺失、个别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监管意见落实不到位,数据治理问题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宁波银保监局对其合计罚款人民币38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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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