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行为迎来多项新规。
12月15日,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现金分红指引》和《章程指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更好引导公司专注主业,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A股分红总额再创历史新高
持续且稳定的分红不仅是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
在业内人士看来,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公司专注主业。推动分红既需以公司自治为基础,也需要通过监管手段推动和引导,增强分红意识,培育分红习惯。
现行《现金分红指引》和《章程指引》颁布实施以来,对健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约束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分红状况持续改善。
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11月,A股分红总额2.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是1月到11月股权再融资总额(5885亿元)的近4倍,分红家数占比65.7%,股息率3.04%。
近5年来A股上市公司已累计分红8.2万亿元。分红习惯逐步养成,分红公司家数占比由十年前的50%左右提升至70%左右,连续5年分红的公司占比由20%提升至48%。
同时,基金方面,截至2023年11月底,境内红利指数基金共54只,规模合计685亿元,近三年年化增速超过40%。今年以来,红利指数基金表现相对较好,今年年初至2023年11月底,相较于同期中证全指超额收益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5.9%和3.9%。
中金公司指出,考虑公司成长性、公司治理、投资者结构等诸多因素影响,与主要成熟市场相比,A股分红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及多样化回报方式还有进一步优化空间。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和投资者获得感仍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加以引导和规范。”证监会表示。
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引导合理分红
《现金分红指引》最终的修订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未进行现金分红的,除披露具体原因外,还要披露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同时,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
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结合监管实践,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后续由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中期分红具体方案,便利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是结合独董制度改革,在《现金分红指引》中删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强制要求,调整为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有权发表意见,实现与独董制度改革的衔接。结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同步修改《现金分红指引》相关制定依据。
制定分红约束条款
《章程指引》主要是对第一百五十三条、一百五十五条、一百五十六条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这是为进一步提升现金分红的及时性、稳定性和投资者获得感,并对个别公司超出能力异常分红现象进行引导规制。
《章程指引》相关条款修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同时,增加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
二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础上,更好发挥监管的引导约束作用,推动上市公司不断增强分红意识,优化分红方式,培育分红习惯,提高分红水平,同时约束异常分红,促进上市公司整体分红水平稳中有升。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