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18日讯(记者单盛群 叶浅)因自曝控制权不稳,先河环保(300137.SZ)曾于1月10日收深交所关注函,并被要求于1月17日之前书面回复并对外披露。
但17日晚间,先河环保公告表示,鉴于关注函中的部分问题仍需相关方进一步落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预计将延期至2024年1月24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1月9日,先河环保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清利新能源的股东清能电、上海光和、中晖控股与山东微网于近日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清能电、上海光和、中晖控股分别将其持有的清利新能源51%、34%、15%股权转让给山东微网,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
清利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变更后,原实控人张菊军已不再实际控制清利新能源,因此张菊军不再是先河环保实控人。此外,第一大股东李玉国是否会继续执行其与清利新能源之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安排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稳定的情形。
对此,深交所要求先河环保核实张菊军出售青岛清利控制权的具体原因、核实山东微网实控人是否具有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意图、说明本次收购青岛清利股权交易是否基于合理的商业背景等7项问题。
此前,因未及时披露收到临时提案并擅自为股东行使权力增加障碍,先河环保被股东启奥科技和付东梅一纸诉状告上法庭。17日晚间,先河环保公告披露诉讼案件进展。
公告显示,案件一审已判决。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先河环保召开的案涉股东大会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违反了法律规定,被告于2023年10月9日形成股东决议后,原告启奥科技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述法院立案主张撤销,两者之间没有超过六十日,故原告主张撤销案涉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上述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先河环保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