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促进县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若干措施》从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等三个方面制定8条具体措施,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具体看,1.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此时间段缴交契税),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二手住房的,由受益财政按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支持根据房地产价格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促进二手房市场流通。
3.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简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条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
4.推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5.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认真落实房地产金融“16条”,制定房地产诚信企业名单,支持房地产企业贷款融资及发行债券需求,并对发行债券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项目封闭融资试点,实行资金封闭管理,给予贷款优惠。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房企风险处置项目并购,提供并购贷款和金融服务。
6.支持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加大保交楼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把商业银行保交楼配套融资投放情况,作为住房公积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资金存放的考核激励因素。
7.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鼓励企业组织开展房地产促销活动,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团购在售商品住房,各房地产企业自愿参加,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10套以上等),可在新建商品住房原明码标价基础上再下降不超过8个点,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
8.稳步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改革事项,优化整合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稳步推进“交房即交证”。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