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邹多为)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入一步促成跨境电商高质量成长,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羁系措施发布通知布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缔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存案。
凭据通知布告,自12月15日起,展开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营业的企业,无需向海关打点出口海外仓营业模式存案,再也不执行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20年第75号中“3、企业管理”项下“展开出口海外仓营业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该在海关展开出口海外仓营业模式存案”的要求。但在申报环节,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卖力。
通知布告还明确,12月15日起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展开出口拼箱货品“先检验后装运”羁系模式试点,在北京、天津、年夜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展开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羁系模式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