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在巨野县上海现代城小区购买了商品房,接到售楼处通知办理提前交房手续,收房时发现,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给每家每户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并要求业主缴清太阳能热水器的费用之后,才能收房。而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付费”等内容。
部分业主在办理收房手续之前,向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提出,热水器室内部分安装位置不合适,影响美观,也影响居住舒适度,不想要,想直接收房。哪料开发商方面答复他,合同约定2022年6月30日前交付商品房,不想要太阳能热水器的,就不能提前办理交房手续。一业主提供了在售楼处和开发商沟通的十段视频和录音证据资料。记者核实了几位业主提供的合同、补充协议等资料时发现,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确实只字未提会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由业主承担费用。
业主认为,自己购买的是毛坯房,合同中也没写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内容,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加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将此项列为收房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这种做法属于强买强卖。而且合同中第25页附件六《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明确,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所以,业主不应该承担太阳能热水器的费用。
记者咨询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关于交房时太阳能问题的说明》:此次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是为了小区的综合验收和业主方便。也是为了能让各位业主早一天拿到不动产证,保障业主的权益。选择接受安装太阳能并自愿选择提前交房的,即日起可先行办理交房手续。选择不接受安装太阳能的,可在项目综合验收后,开发商拆除已安装的太阳能再进行交付房屋。
不久,开发商又发布了《暂停提前交房通知》称,因上级主管部门接到举报,上海现代城小区未取得综合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交付使用,责令整改。自2020年7月2日起暂时停止提前交房,并积极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体交房时间将另行通知。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希英认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给每家每户都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应该视为无条件赠送。而开发商又设置条件,强迫业主为太阳能付费,其行为显然已经涉嫌强买强卖。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