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发布通知布告,公然征求《中山市户口迁进挂号管理划定(征求定见稿)》的社会公家定见。凭据该划定,非中山户籍职员若在中山持有房产或者已经在中山市参保并一连栖身半年以上,将有资历申请落户中山。
该定见稿共包括17条内容,此中第五条为周全铺开放宽正当不乱栖身就业进户。
此中提到,持有中山自有正当产权住房,或者无自有正当产权住房但在中山参保且一连栖身半年以上,可申请落户中山。配头、子女、怙恃可随迁。
有自有住房的,户口挂号在自有正当产权室第衡宇;无自有住房的,户口挂号在事情单元集体户或者参保地属地居委会(社区)集体户。
据悉,这次征求定见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公家可经由过程电子邮件、信函等方法提出定见以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