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一地点!同一司机!三小时内被两次查到酒驾)
酒驾被查,就应该好好接受教训。可嘉兴南湖区大桥镇一名男子,却在短短三个小时内在同一地点连续两次酒驾被查。
7月24日中午12时许,南湖区交警大队新丰中队中队长王磊,和同事一起到新丰镇民丰村马渡路口执勤。
在例行检查一辆由西向东驶来的银白色小型轿车时,扑面而来的酒气引起了王磊的注意。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这名姓沈的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3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经了解,沈某是大桥镇人,当天中午在朋友家吃午饭,酒足饭饱后驾驶车辆回家,不料快到家门口了被交警拦下。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对沈某采取扣留驾驶证的强制措施,沈某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500到2000元的处罚。
在对沈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后,交警要求对方在15天内到新丰中队接受处罚,还当“代驾”把沈某送回了家。
然而,回到家的沈某并没有把酒驾被查的事放在心上。下午14时30分许,倒头睡了一觉后,沈某接到一个来自生意伙伴的电话,想着交警应该已经离开了,也没考虑过去的两个多小时自己体内酒精是否已经分解代谢,就急急忙忙拿起车钥匙开车离开了家。
无巧不成书,新丰中队的另一名交警周杰和另一队同事此时正在该路口执勤,沈某又被拦下了。
这次一检测,结果为24毫克/100毫升,又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一天内同一名驾驶员,在同一地点两次都被我们同一个交警中队查到,真是很少见。”中队长王磊说,“主要还是怀着侥幸心理上路,没有把交通安全问题放在心上。”
“刚刚酒驾都被我们查过了,怎么这次还敢酒驾上路?”面对交警的询问,沈某也万分后悔。两次酒驾处罚加起来,也让沈某觉得够呛,由于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沈某现在将面临驾驶证扣24分并暂扣6个月,以及3200到4500元罚款的处罚,必须重新参加驾考学习,以及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