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个市两年6厅官落马,最高涉案1.5亿,赃款藏到鸡窝里)
已退休六年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副巡视员霍建设(副厅级)日前被开除党籍。近日,包头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霍建设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政协已有多名厅级、副厅级官员落马,与霍建设多为共事同僚。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市已有6名厅官落马。
霍建设。据《法律与生活》
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1日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巡视员霍建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霍建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经商办企业,占用原下属单位车辆,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霍建设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霍建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长期在乌兰察布工作,退休6年后被查
霍建设,1953年11月出生,今年66岁,内蒙古凉城县人。
公开资料显示, 霍建设1971年5月参加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103地质队工作11年后,开始从政,此后长期在乌兰察布市工作。
他担任过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书记,2004年4月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在政协副主席岗位上工作9年后,2013年1月,60岁的霍建设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巡视员,2013年11月退休。
退休6年后,霍建设落马。今年7月27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公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主席霍建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他所长期任职的乌兰察布,正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反腐败的一个重点“战场”。
乌兰察布市政协多名官员落马,曾与霍建设共事
2018年以来,乌兰察布市政协已有多名厅级、副厅级官员落马,分别是市政协原副主席付涌泉,市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常永福,与霍建设均为共事同僚。2017年11月才任职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的霍建忠,两年不到,今年7月就被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日前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霍建设担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时,2011年12月,54岁的付涌泉从担任了3年的化德县委书记岗位上调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完成了从正处级到副厅级的升迁。2017年7月付涌泉退休。
与霍建设退休6年后被查不同的是,付涌泉在退休1年多后,今年3月30日,他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付涌泉“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办理调动和退休手续;利用职务和职权谋取私利,长期使用被管理对象车辆,收受他人所送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决定给予付涌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2013年1月, 60岁的霍建设卸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任政协副巡视员之际,与57岁的常永福有过一段交集。
此时,57岁的常永福从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上卸任,担任乌兰察布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走上正厅级岗位。4年后,2017年1月常永福退休。退休一年半后,2018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常永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7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常永福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指控常永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16.9032万元;价值2469.8118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在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030.86万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霍建设退休四年后,2017年11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担任县长3年、县委书记6年的霍建忠,任职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化德县委书记。霍建忠2009年1月开始在化德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正是与当时的县委书记付涌泉搭班子。2011年12月,付涌泉升迁调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霍建忠担任县委书记。
霍建忠此后的仕途与付涌泉如出一辙,2017年7月付涌泉退休,同年11月,霍建忠升任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不过他仍同时任化德县委书记。付涌泉在退休1年多后,今年3月30日投案自首。今年7月,霍建忠则在任上落马。今年8月21日,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化德县县委原书记霍建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其“违规报销费用,大肆收受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安排工作并领取空饷。”日前,霍建忠涉嫌受贿案已被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先后被查的“两霍”虽然同姓且名字相似,但从从政履历上看,二人只有短暂交集。霍建设195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长期在乌兰察布工作;霍建忠1963年5月生,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林学院毕业后,在乌兰察布盟林业处工作过4年,此后在丰镇市工作了14年,一直干到丰镇市政府副市长,此后调任察右中旗旗委副书记5年,从2009年开始就任化德县委副书记,此后一直在化德县主政,直到案发。
乌兰察布市近两年6名官员落马
政道君注意到,近两年的时间里,乌兰察布市至少6名厅官落马。除上文中提到的霍建设、付涌泉、常永福、霍建忠之外,2018年至今,乌兰察布落马官员还有原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杨国文,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兼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书记赵向红。201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兰察布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杨国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同年5月,杨国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成立后第一案,杨国文案涉案金额上亿元、涉案人员众多,备受关注。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2018年6月通报称,杨国文“收受管理对象和下属礼金、礼品,利用职权安排亲属“吃空饷”、为亲属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搞权色交易”。2018年10月29日,杨国文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日报报道,从政之初,杨国文尚能保持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在化德县任职期间,他曾当面拒绝过108万元的行贿款,并在大会上作为事例警示全县干部。而其后随着官职的升迁,欲望膨胀,在十多年时间里,利用职权聚敛不义之财,涉案总金额达1.5亿余元。为藏匿赃款,他绞尽脑汁,连废弃水箱、装煤库房,甚至鸡窝都不放过。经过几番运作,他先后在其亲属名下隐匿银行存款共计8000余万元,隐匿房产8处。在藏匿现金财物的地点选择上,他受到谍战剧的启发,亲属家的仓库、废弃的水箱、树林、装煤的库房,甚至鸡窝,都被他隐匿了大量人民币、外币、黄金、手表等,仅这些零碎财物就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一封杨国文在北京某小区为女儿置办房产的举报信,使他隐藏在亲戚名下的房产接连曝光。 今年4月,通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杨国文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018年11月22日,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原书记赵向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963年出生的赵向红是一名蒙古族女性干部,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2018年1月任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书记,直至案发。今年8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向红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向红在担任察右中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期间,伙同时任察右中旗财政局局长刘永宽,套取公款392.8万元购买两套房产及两个车位,支付装修和家具款项。赵向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280万元及房产1套(价值227.5294万元)。法院判决赵向红犯贪污、受贿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乌兰察布市近两年落马官员
(不完全统计,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霍建设简历
霍建设,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凉城县人,大学学历,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5月至198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103地质队工作;
1982年6月至198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县经委副主任;
1984年1月至198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党校大专班学习;
1985年12月至199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交通局副局长、局长;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年6月至200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兴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11月至200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委书记;
2004年4月至2009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丰镇市委书记;
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主席;
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副巡视员;
2013年11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