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桂林市监委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彭卫国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巨额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彭卫国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纪法底线失守,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彭卫国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彭卫国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