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事纠纷现“一案两判”,大连一法院称12月将再审)
左为董先生于2015年11月收到的判决书,右为大连中山区法院存档的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隔4年后,被告一方才发现,该案存在“一案两判”。大连董先生称,履行完原判决,他申请解除名下财产查封,但被告知“尚未还清”。今日(16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工作人员处证实,“鸳鸯”判决情况属实,原判决已被中止,今年8月法院已提起再审,将于12月17日公开开庭再审。此外,针对两份不同判决的问题,已展开调查。
据媒体报道,大连董先生与其妻子,卷入一场民间借贷纠纷,他们作为借款人,2015年被告至法庭,判决生效后履行了法定义务。不过直到今年6月,他们才发现,同一场诉讼,法院还作出了另一份不同版本的判决。
按照2015年11月收到的判决书,董先生于去年8月30日前,陆续基本还清欠款570万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今年6月,其妻子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名下财产的查封,却被法院告知“欠款未还清。”
新京报记者获得两份判决书,一份是盖有中山区人民法院公章的原件,另一份是盖有中山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公章的判决书复印件。案号、审判人员、判决日期等大部分内容一致,但关于违约金的标准,以及具体的判决内容,存在出入。
针对此事,今日(11月16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作出判决文书的大连市中山区法院证实,上述情况属实,确实存在“鸳鸯”判决,“我们很早之前就注意到此事了,但是具体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尚待调查。”
上述法院方面还表示,法院已经于今年8月1日,裁定对该案提起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同时对两份不同判决的问题展开调查,并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新京报记者掌握的一份由中山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审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该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
另据悉,此案将于12月17日公开开庭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