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浙江杭州的“情侣吵架从8楼将萨摩耶扔下”事件引发大众关注。据公安机关通报,经前期立案调查,已对王某华(男,40岁)高空扔狗行为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事件也再次引起了大众对如何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的讨论。
因偶发性较强、动机多样随机、责任主体复杂等因素,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案件一直面临受害人举证难、获偿难度大等追责问题。为明确各方法律责任,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则,同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则将高空抛物行为独立纳入犯罪治理,明确行为人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与社会公平正义:山东、江苏等地法院以当地首例高空抛物案审判为契机,及时向群众强调高空抛物对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破坏,提示群众自省自律、提高守法意识;上海、福建、天津等地检察机关以发布典型案例、提起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在协同各方力量进行溯源治理的同时进一步释法说理,为群众进行了生动的普法教育;浙江、深圳、重庆等地公安机关则结合高空抛物类案件的打击治理难点,通过探索运用科技手段研发智能预警系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等,严防严查严办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让技术更好赋能依法治理工作。
虽然已对高空抛物行为划定法律红线,但具体情况多变、部分群体法律规则意识较弱等问题,仍使高空抛物屡禁不止,既要治标也得治本成为治理工作的目标之一。面对现状,除依法严厉打击外,更需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将普法工作贯彻在各工作环节,如以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借生动的一线案例向群众明示行为边界和具体后果;或总结常见高空抛物情形,制作通俗易懂、便于传播的电子海报或短视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或联合社区、物业等主体,将定期排查风险与送法上门活动相结合,提醒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行文明之举,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违法行为,共建和谐文明社会。
应当看到,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治理绝非朝夕之事,其不仅涉及法律对具体个人受损权益的捍卫,还关涉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精准打击惩治必不可少,有效的源头预防则更为重要。正因如此,只有多方合力,以全方位的普法宣教活动织密空中“安全网”,才能防患于未然,还群众一份“高空安宁”。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