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一辈子记得这个日子!”2月28日,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的黄坤,拥有了人生第一辆摩托车,虽然是辆二手车,价格却不低,黄坤把每年的压岁钱攒下来,再加上自己的兼职收入、实习补贴,才全款拿下,“都是靠自己的努力”。
黄坤对这辆二手车非常喜爱。高中时,他在高速服务区看到去西藏旅行的摩托车队,高大帅气的车辆外观吸引了他,他迫不及待地上前询问,“听他们聊了很多旅途中的见闻,聊了在摩托车上感受到的如风般的自由”,他找到了一种久违的“放飞”感。
黄坤感受着“肾上腺素飙升”的快感,但他更为理性,也更看重规范骑行、安全骑行的重要性,“速度严格遵守交规限制,不‘炸街’,不扰民,不超速,不飙车”。他将摩托车停在距离学校10公里外的非禁摩区域,每次骑行都会戴上有3C认证的头盔,穿戴好手套、骑行服和护具。
3月4日,黄坤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规范骑行的倡议,“现在街上确实还有人改装排气、‘炸街’、超速飙车,我希望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少。只有大家规范守法骑行,努力做好自己,才能改变人们对于‘摩托车族’的不良印象,带来更好、更安全的骑行环境。”这条倡议获得了不少人的点赞支持。
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特点,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检察院从2022年开始,量身定制了以“炫酷岁月,我的青春不需要飞驰”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普法课,在全市中小学进行宣讲。四会检察院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帮助同学们认识到“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电动车、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搭乘摩托车、1.2米以上儿童不能搭乘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安全知识。
四会检察院曾公诉过一起涉未成年人抢劫电动车案。卢某觉得钟某的电动车很炫酷,企图据为己有,于是驾驶电动车尾随逼停钟某,并与杨某一起抢劫了钟某的电动车。四会检察院委托司法机关对杨某、卢某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卢某初中毕业后,在外结交损友,有时夜不归宿,有过两三次违法行为。
针对卢某、杨某屡次触犯法律的情况,四会检察院向两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委托第三方合作机构进行社会调查情况评估和家庭教育指导,坚持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卢某、杨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监督考察期间,卢某通过努力得到在一家西餐厅工作的机会,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自省改过,开始钻研烹饪技艺,认真工作。在考察期间,杨某的工作态度及表现得到肯定。后来,杨某开始学习玉器雕刻,逐渐将雕刻发展成自己的兴趣,不断学习提升。
6个月的考察过程中,检察官经常和卢某、杨某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及生活状况。卢某、杨某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情况,积极工作,较为顺利地通过了监督考察。最终,检察院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其顺利“无痕”回归社会。
暑期来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情况有所增多。四会检察院联合辖区的交管部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并建议公安机关紧盯非法改装电动车、摩托车活动频繁区域、时段,进一步加密警力检查点位,加大巡查力度,强力查处震慑,保障青少年守法出行。
“当时该批评教育的,都批评教育了。”6月底,在南宁“火车头”地段,家住陈东村的张炎(化名)和朋友坐在路边吃着夜宵,“走两步就过来了,现在这里成了大家晚上散步的地方”。
“火车头”区域曾经是一个有名的飙车少年聚集点,如今这里已经加装了减速带,有公安民警在此值班。现场封闭路段内有人戴着头盔,自发地练习摩托车技巧。
自媒体“公路商店”的作者“3F王”曾来到广西,试图走进飙车少年的生活,他发现这些人身上呈现出独有的审美价值和蓬勃的青春力量,“希望这些有着特别技能的少年经过引导,走上一条更加规范、有序、有创造力的新路”。
“摩托车像有生命一般,它会陪着我去工作,带给我力量。它也可以带我去旅行,去感受风和自由。”最近,黄坤计划到广西百色开启一场摩托车骑行。
对黄坤来说,摩托车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工具,“它教我掌控速度、敬畏生命”。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王军利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