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12月28日,最高检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秀经验做法,为各地高质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提供示范。
最高检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1件,9起以诉前程序实现公益保护,2起为诉讼案件,案件类型涵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体现了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举措。在办案中,检察机关立足“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定位,积极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打击危害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加强栖息地保护、争取专项经费、制定专门保护计划。
最高检介绍,本次发布案例保护对象既有对黑叶猴、中华鲟、中华秋沙鸭、猪血木等珍贵濒危动植物、“明月山野豌豆”等新发现物种、“罗沙贡米”等我国特有种质资源、古银杏、野生黑壳楠等珍贵古树名木、种群的保护,又有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保护,兼有通过防治豹纹脂身鲶、三裂叶豚草、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国本土物种与生态系统平衡的保护。
最高检指出,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不断延伸保护范围,加强自然保护区、栖息地保护;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细化保护对象类型,开展种质资源、基因遗传多样性保护;加强对新发现物种的保护,降低灭绝风险,发掘其科研、经济价值,推动保护利用;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溯源治理,前端防控,有效保护生态平衡;督促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缓解人兽冲突矛盾;打击非法动物贸易,在追究非法捕捞、非法捕猎、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刑事责任同时向违法行为人追偿民事赔偿;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生态恢复与修复治理,推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替代性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实现对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全方位保护。
最高检表示,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类型广泛、专业性强,公益损害问题比较隐蔽,不易发现,在线索发现、鉴定评估、专业化治理中都需要多方力量协同参与。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关注动植物资源保护、种质资源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追责效能,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等恢复性司法措施,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区域协作,提升保护质效。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