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2日讯(记者 张增艳)近日,科力远股东蒋仕波、叶茂杨在信披、股票买卖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据浙江证监局查明,蒋仕波、叶茂杨系科力远、浙海德曼的股东,曾控制17个主体名下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
在2013年12月19日(超比例后次日)至2022年5月27日,账户组合计买入科力远股票 1.29亿股,买入成交金额16.90亿元,合计卖出3171.21万股,卖出成交金额 6.24亿元。对外转让最后一笔交易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经计算,没有违法所得。
此外,2020年11月6日(超比例后次日)至2022年5月27日,账户组合计买入浙海德曼股票462.91万股,买入成交金额2.32亿元,合计卖出22万股,卖出成交金额1398.71万元。经计算,违法所得475.19万元。
综上,蒋仕波、叶茂杨通过控制账户组持股科力远、浙海德曼,权益变动达5%后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买卖股票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而是在限制期内继续买卖科力远、浙海德曼股票,该二人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6.2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 条,《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对科力远股东、海德曼智股东蒋仕波、叶茂杨予以公开谴责。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