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优先领域和优先行动,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社会参与等多个方面,为各部门各地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指引。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不过,受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影响,生物多样性仍面临很多威胁。由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生活品质的高低,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是全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
实际上,无论是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环境保护法,还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湿地保护法等其他法律法规,都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此次《行动计划》也特别将“全民行动”作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优先行动之一,提出编制出台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方案,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
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既包括培育生物多样性友好型消费和生活方式,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减少食物浪费和过度消费,也包括完善违法活动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让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及时被发现和处置,还包括强化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等等。而通过广泛的参与,公众也能更加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与生物多样性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增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相信只要把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转化为全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一定能让我们的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生物多样性更丰富。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