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
金融监管总局:坚持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昨天,国新办举行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围绕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等热点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和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更好服务群众住房融资需求
“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金融业责无旁贷,必须大力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说。
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企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肖远企强调,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同时,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允许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对经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这些房企发放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在2024年年底之前可以用于偿还房企的存量贷款和他们发行的公开市场债券。
在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方面,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和住建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指导督促银行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融资需求。
做好中小银行改革和风险防控
近期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今年,金融监管总局在处置相关风险隐患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肖远企表示,从全国范围看,当前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资产质量总体上处于比较好的水平,经营和监管指标均处于合理健康水平。但也有少部分中小银行在前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一些风险,个别中小银行风险依然比较高。对于风险较高的中小银行,一方面实施高强度监管,逐步使其风险收敛,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起“一行一策”,谋划实施改革化险的路径以及相应的举措。
在加强对高管班子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方面,金融监管总局也有相应举措,要求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一些头部中小银行,向其他地方中小银行输送人才、输送技术,包括核心客户系统,也包括风控系统。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中小银行3912家,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几类中小银行机构,总资产110万亿元,在银行业整体总资产里占比28%。这些中小银行是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乡村振兴的重要金融力量。
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动养老金融机构专业化发展,养老金融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介绍,金融监管总局在持续深化商业养老金融改革,引导养老保险机构聚焦主业转型发展,服务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中,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支持保险机构发挥长期稳健投资、养老风险管理等优势,不断扩大商业保险年金供给。目前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自2021年9月试点至今,11家理财公司在10个试点城市发行了51个产品,认购投资者约47万,规模超过1000亿元。
尹江鳌表示,下一步,围绕做好养老金融这篇大文章和落实银发经济有关政策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的优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为抓手,积极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人员养老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产品供给。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