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年底,银行业强监管态势进一步趋严。《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今年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一行两局”)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开出罚单158张,被罚没总金额约9093.61万元(以处罚公告日统计),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罚没金额均较上月有所上升。
从违规事由来看,信贷业务仍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的主要领域。此外,在岁末年初的关键时间节点,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违规设定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等存款业务违规行为也明显增多,多家银行因此“吃”了百万元罚单。
11月罚单数量、金额“双升”
今年11月,“一行两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出158张罚单,共计9093.61万元,罚单数量、总金额较10月份的105张、6228.79万元均有明显上升。
从被罚主体来看,11月份,国有大型银行收到的罚单数量高达58张,较10月份增加25张;农商行、城商行罚单数量也超过了30张,分别为32张、30张;股份行、政策性银行则分别收到罚单27张、7张。
再从被罚金额来看,国有大型银行、城商行、农商行11月被罚总金额均超过2000万元,分别为2466.9万元、2261.06万元及2199万元。股份行11月被罚金额共计1664.27万元,7家政策性银行合计被罚327.38万元。
此外,今年11月份,还有两家外资银行和两家村镇银行也收到了罚单。从被罚事由来看,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投放、业务数据报送以及违规经营等相关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1月的罚单总额虽然较此前有所上升,但大额罚单的数量却较前几个月有明显下降。《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当月并未出现金额超千万元的“天价罚单”,百万元级别的罚单共计20张,主要集中在农村商业银行。
其中,今年11月22日,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因“单一非同业集团客户大额风险暴露超标”“未按项目进度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等多个违规事由被处罚金255万元;11月7日,泸州银行因“个别贷款制度存在缺陷”“违规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等多项信贷业务违规事项被处罚金212.5万元。
存款业务违规行为增多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信贷业务违规,今年11月,因违规吸储被开出罚单的银行机构数量明显增多。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在银行收到的158张罚单中,共有15张与存款业务违规相关,数量较上月有所上升。从具体事由来看,包括以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违规设定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等。
例如,11月18日,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湖北兴山农村商业银行分别因“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违规办理以贷转存”被金融监管总局开出30万元罚单。
11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公告称,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设定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以及“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两项违规行为被处以130万元罚款;同日,恒丰银行台州分行也因“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被开出150万元罚单。
在业内人士看来,银行急于吸收存款,与当下时点密切相关。自11月以来,已有部分中小银行率先“抢跑”,开启了岁末年初的旺季营销,为2025年“开门红”做准备。
针对11月以来违规吸储增多的情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对于银行来说,岁末年初往往是揽储旺季,但为了吸收存款给客户返还现金违反监管规定,也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9名银行人被“红牌罚下”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在对银行机构开出罚单的同时,对于银行员工的终身禁业处罚也逐渐趋于常态化。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发现,今年11月,共有9名银行人被“红牌罚下”。从被禁业对象所在的银行类型来看,涉及国有大行3人、股份行3人、农村信用社体系3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9名被终身禁业的银行人中,既有对员工、对机构违规行为负责的银行高管,也有普通一线员工。从违规事由来看,主要集中在信贷领域。
“对员工的禁业处罚,通常伴随着业务违规等线索。”在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看来,贷款业务是案发“重灾区”,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触犯相关规定,还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甚至导致利润减损。
例如,11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云南监管局开出罚单,时任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及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诚,因对“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事项负有责任,被取消终身的银行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11月27日,金融监管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发布公告称,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零贷客户经理王远,因对贷款三查不尽职行为负有责任,受到终身禁业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在多位银行人因信贷业务违规受罚的同时,也有员工因违规吸储被终身禁业。11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发布公告称,时任恒丰银行台州分行客户经理顾博,因为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被给予终身禁止银行业工作的处罚,同时对恒丰银行台州分行处以1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