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天前刚被证实向“老虎”行贿,厅官涉诈骗罪和同伙一起受审)
据陕西高院消息,8月29日,陕西省榆林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敏受贿、贪污、伙同连荣军诈骗一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史敏及其辩护人、被告人连荣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史敏在担任铜川市财政局局长、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合计612.78万元(其中250万元未遂)。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22.73万元。伙同连荣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16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依法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依法从宽处理。
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史敏,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山西曲沃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 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去年11月被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14日,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涉及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敏。
通报称,1999年至2016年,史敏担任铜川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多名下属或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26.3万元。2004年春节前至2013年春节前,史敏均以拜年为由,先后10次送给铜川市委原书记冯新柱礼金共计10万元。
冯新柱在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任铜川市委书记,后升至陕西省副省长,去年1月被查,今年5月,冯新柱获刑15年。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7年,冯新柱在多个岗位上敛财70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