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2月12日电(记者 张紫赟) 12日上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对马鞍山市政协原党构成员、副主席刘殊滥用权柄、调用公款和纳贿一案公然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15万元。退出的纳贿所得赃款予以充公,上缴国库。调用公款未偿还的人平易近币2900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公诉机关指控,刘殊身为国度机关工作职员,徇情枉法滥用权柄,导致国度好处蒙受损掉,总计人平易近币3315万余元,情节出格严重;操纵职务便当,小我决议以单元名义将公款人平易近币4400万元供其他单元进行营利勾当,谋取小我好处,调用公款数额庞大且2900万元未退还;操纵职务便当,或操纵权柄、地位构成的便当前提,经由过程其他国度工作职员职务上的行动,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平易近币47万余元、7000美元,此中索贿人平易近币8万元。
法院审理以为,刘殊犯滥用权柄罪、调用公款罪、纳贿罪的事实清晰,公诉人当庭所举证据确切充实,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刘殊当庭暗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