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官方微博动静,2019年12月13日,唐山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对“煤医道驾车撞人案”罪犯刘硕光履行死刑。2018年6月6日晚,刘硕光酒后驾车在唐山市煤医道等多条道路上,居心抵触触犯、碾压路人,造成7人灭亡、2人重伤。
传递称,2019年12月13日,唐山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依照最高人平易近法院的死刑履行号令,依法对“煤医道驾车撞人案”罪犯刘硕光履行了死刑。查察机关依法派员现场监视。
2018年6月6日晚,刘硕光酒后驾车在唐山市煤医道等多条道路上,居心抵触触犯、碾压路人,造成致7人灭亡、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2018年11月28日,唐山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对刘硕光以危险方式风险公共平安罪判正法刑,褫夺政治权力毕生。一审讯决后,刘硕光提出上诉。经河北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平易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