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在近期举办的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多位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人也提出了相关政策举措。
长期以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有两大堵点:一方面,在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信贷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占比最大,但其商业模式与科创企业特征匹配度不高。举例来说,科创企业具有迭代快、风险高、轻资产的特点,在创业初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搞研发,尚无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效益产出。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可能变为不良资产,银行必然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股权融资更加契合科创企业特征,但相较于成熟市场,我国股权融资仍有短板待补足、仍有空间待拓展。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至关重要。要加强产学研资深度结合,让科技成果及时产业化,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进步的支持作用,并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实体经济支持,从而把科技创新、产业进步和金融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既有优势要巩固。我国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商业银行体系,要继续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关键在于优化和创新传统信贷模式,使其最大程度贴合科创企业特征。目前商业银行正在探索的做法是,针对企业“轻资产”特征,更多为其发放信用贷款。不过,发放信用贷款要以“读懂产业、看懂企业”为基础。因此,要充分挖掘和共享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创评价标准,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形成几家抬、聚合力的良好局面。
现有不足要补齐。资本市场具有独特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更加契合科创企业特征,有助于促进创新资本形成、赋能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我国持续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制度机制。目前,科创企业在新上市企业中的占比已超七成。接下来,要坚守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差异化特色化定位,探索建立覆盖股票、债券、私募股权的全方位全周期产品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协同联动要跟上。除了债权、股权融资,保险保障也需加强。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部署,接下来,将全面深化债券市场功能,按照统一公司债和企业债、促进协同发展的思路,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规则。
还要特别注意执行细节。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联动后,收益如何共享、风险如何共担,还需要进行妥善安排。细节做不好,就可能变堵点,妨碍政策落地、影响工作推进。为此,金融管理部门还要在细化政策、完善规则上下功夫,确保招招见实效。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