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30日讯(记者 舒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靓车岛汽车配件销售中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北京靓车岛汽车配件销售中心销售的“小刀XDAO”牌(规格型号:TDT22315Z)电动自行车在2023年5月9日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抽检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2023年5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SC2023-C01-D14-L050B),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依据《2023年北京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涉案批次产品为北京靓车岛汽车配件销售中心从北京中昊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共计购进2辆,进价为2429元/辆,标价2330元/辆。2023年5月9日抽检售出1辆,售价为2330元/辆,剩余1辆作为抽样备样封存,未售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靓车岛汽车配件销售中心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
(责任编辑: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