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网站6月30日发布关于终止对关于终止对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高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2年10月31日受理了睿高股份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3年6月27日,睿高股份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浙江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对睿高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睿高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先进水性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整体功能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为阻燃材料、界面材料、环保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并应用于民用纺织、国防军工、建筑行业、交通行业和环保行业等领域。
公司前身为湖州睿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2日,于2018年6月29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翟忠杰、赵俊焕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84.08%股权并通过湖州天睿间接控制公司5.69%股权,合计控制公司89.77%股权;翟忠杰担任公司董事长,赵俊焕担任公司总经理,上述二人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及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命等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翟忠杰、赵俊焕。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睿高股份原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1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或不超过1972.25万股(考虑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募集资金16292.50万元,用于年产20000吨防火封堵材料项目、数字化工厂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睿高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戚淑亮、张士利。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