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关联方上海安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郑州合作湖悦澜庭南苑项目,双方合股成立郑州荣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即“项目公司”)。2020年,荣熙置业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获得贷款并提款,截至目前贷款余额4.35亿元。
2022年7月,因合作方正荣地产债务违约,项目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贷款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起诉项目公司要求归还剩余贷款本息及罚息合计4.54亿元,不动产和上海安欢合计按股比49%承担责任。
该案件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该判决,不动产在招商银行对涉案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后就不足部分,与上海安欢在总债务49%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3年9月22日,中国证监会曾发布关于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称,近期,收到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隐瞒债务违约有关举报,具体内容为发行人为一笔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该笔贷款中有2亿元逾期,经法院判决,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发行人未予清偿。证监会要求平安不动产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披露。
彼时,平安不动产称,“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在该判决中所承担的义务为: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主债务的情况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即在债权人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前,本公司无需承担判项中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目前该土地抵押物价值明显超过主债务人所需承担的应付款项,抵押物处置后足以偿还主债务,因此可以合理预期本公司不会实际因该连带清偿责任而发生重大损失。”平安不动产表示,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且预计不会因该案件所涉事项发生实际重大损失。
2023年12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荣熙置业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平安不动产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涉诉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