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陕西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因多项违规,被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一天内处罚2次,累计被罚款6万元。
灞卫医罚〔2023〕1019号处罚文书显示,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使用未取得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事处方审核调配与符合发药。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对其罚款1万元。
灞卫医罚〔2023〕1020号处罚文书显示,西安市灞桥区人民医院2023年度内科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本中3月28日未登记护士签名;3月28日、7月27日、10月28日均未登记药品批号、规格,违反《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规定,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对其罚款5万元。
以上两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均为1月8日。
(责任编辑: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