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服务川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建设,近日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提交了关于制定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议案。
“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是四川省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大假酒打击力度亦是2023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强烈诉求。王树江认为,制定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具有必要性,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助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四川式“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保障。
四川素有“川酒甲天下”的美誉,白酒产业是四川“5+1”现代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全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内需、解决就业、稳定税收、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白酒产业市场规模增加已由产量驱动转为品质和价格双驱动,白酒产业未来发展将向有话语权和定价权的龙头企业、上市公司集中,依靠品牌、品质提高议价能力的新模式将成为主流。”在王树江看来,白酒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与此同时,侵害白酒知识产权行为频发成为制约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因素,涉酒知识产权纠纷尤为突出即为表现之一。
2020年至2022年,四川省法院共审理涉川酒一审案件3100余件,其中涉川酒知识产权案件819件,占比超过25%,且年均增速达24.47%。从全省法院审理的涉白酒知识产权案件情况来看,民事诉讼案件最多,商标类纠纷稳居首位,在行业分布上尤其是涉酒的商标类纠纷占比较大,多于其他行业。在涉川酒的司法实务案件中,“傍名牌”“搭便车”等侵害白酒产业的违法犯罪行为易发高发,成为制约全省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危害社会的突出问题,影响了四川白酒产业健康发展。
王树江认为,“十四五”时期,四川省要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和激励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出台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优化四川白酒“树品牌、优品种、提品质、集产业”发展格局、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内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推进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积极开展了系列工作,围绕地方性法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四川省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
建议稿共5章40条,具体分为“总则”,从宏观方面对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基本性、原则性规定,明确立法目的,确定保护范围等;“行政保护”,建立名优白酒预警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白酒知识产权检测和鉴定工作体系,创新行政保护机制,实现对名优白酒知识产权的快保护、大保护、严保护;“司法保护”,从完善行刑衔接、证据规则、提高侵权成本、加强专业化建设等方面优化名优白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协同保护”,从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多元解纷、跨区合作及平台建设等方面,带动全社会共同保护名优白酒知识产权;“附则”,明确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王树江特别提到建议稿的特色与创新:建议稿提纲挈领明确保护重点,抓住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和侵权预警制度,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对“地域性”集中造假的公示力度,建立白酒知识产权检测和鉴定工作体系;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职责,从行刑衔接、证据规则、惩罚力度、追赃挽损、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细化规定,并要求及时反馈案件中的规律性、普遍性问题,为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消除隐患提供指引。
建议稿精准发力打通协作堵点,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行政部门履职尽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名优白酒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大格局,进一步统一名优白酒知识产权执法司法标准和证据标准,进一步健全案件流转、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检验鉴定结果互认、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开展案件移送、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名优白酒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处,支持和鼓励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护航名优白酒高质量发展。
建议稿因地制宜突出四川特点。充分提炼宜宾、泸州、遂宁等地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经验,提出在白酒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推广权利人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双报制”,落实涉名优白酒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等特色保护举措,积极打造名优白酒知识产权保护样板。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