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9日讯 日前,奕东电子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邓玉泉、总经理邓可、财务总监吴树、董事会秘书谢张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信披不准确,公司及上述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1月31日,奕东电子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0万元至19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00万元至500万元;4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月26日,公司发布2023年报,净利润为214.2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223.77万元。
由于业绩预告与年报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且扣非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奕东电子出现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同时,奕东电子董事长邓玉泉、总经理邓可、财务总监吴树、董事会秘书谢张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奕东电子及邓玉泉、邓可、吴树、谢张等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