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平易近网北京5月30日电 为入一步支撑小型微利企业以及个别工商户复工复产,减缓其出产谋划资金压力,激起市场主体活气,国度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以及个别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患上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布告》,内容以下:
1、小型微利企业所患上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残剩申报期按划定打点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患上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经由过程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干行次,便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患上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通知布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合适《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患上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布告》(2019年第2号)划定前提的企业。
2、个别工商户所患上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别工商户在2020年残剩申报期按划定打点小我所患上税谋划所患上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小我所患上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此中,个别工商户履行简略单纯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代暂不扣划小我所患上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通知布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5月1日至本通知布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经缴纳合适本通知布告划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