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鑫洋12月12日报导:在网上采办了9万多元的手镯,明明是“七天在理由退货”但商家却几回再三回绝退款?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了一块儿信息网络交易合同纠纷案。
本年3月,刘女士在网购平台“星愿首饰民间旗舰店”下单采办某款型手镯一只,实付款91,500元。收到货后,刘女士由于手镯佩带结果欠安,在平台上倡议“7天在理由”退货退款申请。
商家星悦公司收到申请后赞成退货,但却暗示要选择本身指定的快递公司,还出格提示刘女士为了庇护作品平安,请勿自行退归。
然而,两天后商家收到退货后却回绝退款,理由为“退归的作品教训收有试戴陈迹,手镯上有较着划痕”。并将手镯寄还给了刘女士,对此刘女士感触十分朝气,拒收了快递。但商家收得手镯后,照旧未给刘女士退款。
刘女士暗示,本身在申请退货时已经经拍摄了手镯外圈的360度盘绕视频和手镯双方开合位置的局部视频,做生意家确认后才赞成了本身的退货申请。同时,退货进程以及物流方选择全是在商家引导下入行,商家以手镯概况有划痕等毁伤影响二次贩卖为由回绝退款,本身不克不及接受。刘女士遂向一审法院提告状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决刘女士与商家星悦公司签署的信息网络交易合同于2024年3月21日消除,星悦公司退还刘女士91,500元。
星悦公司不平,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手镯是代价不菲的宝贵首饰,星悦公司设置的退货流程,选任本身相信的利达物流企业来施行取件以及运输,实质上已经将星悦公司对危害的节制力浸透、延长到了取件以及运输环节中。
从刘女士的视角来望,则足以确信利达物流企业就是星悦公司委派上门取件并承运退货商品的、利达物流企业确当场核验就是代表星悦公司入行的核验。是以,本案中,当刘女士把涉案手镯交付给利达物流企业、且利达物流企业经就地核验后实现取件举动之时,该手镯损毁、灭失的危害即从刘女士处转移了,再也不由刘女士承当。至于利达物流企业与星悦公司之间对付核验的尺度以及范畴有何商定、若何对接等事宜,均与消费者有关。
综上,上海一中院驳归星悦公司诉请,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