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是联合国确立的“中小微企业日”。在我国,小微企业是历次减税降费重点支持的对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融资、鼓励吸纳就业。
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今年我国进一步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
其中包括: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保持政策间协调衔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以上各项政策,将与现行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689亿元。其中,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3393亿元,占比超七成,受益最大。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