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民投)发布公告称,于6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称,中民投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上市规则及挂牌规则的规定,现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中民投则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积极整改。公司将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整体合规、规范运作水平。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民投称。
中民投此前已因多次未能按时披露半年报、年报受到自律处分、监管处分等。就近段时间而言,2022年末、2023年初,中民投曾先后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上交所监管警示函等,因该公司未能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
在发布收到《决定》的公告同时,中民投还披露了一则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告。中民投表示,该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到期,变更2022年度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4月28日,中民投曾发布公告表示,因受审计范围广、审计跨度长、审计难度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该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未能及时完成,预计2022年年度报告也无法按期披露。该公司在债委会的协调支持下,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完成该公司债券202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
官网简介显示,中民投是中国领先的全球化大型投资集团。经国务院批准,中民投由全国工商联发起,59家行业领先企业联合设立,于2014年8月21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近几年来,中民投面临流动性困难,正采取多方面措施缓解压力。
(责任编辑: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