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在专栏中,央行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快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目前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并已有一定资金积累。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资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构成我国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金来源方面,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主要来自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主体,依托现有的存款保险基金和行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筹集。基金筹集工作统筹考虑相关机构的资产规模、业务复杂性、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状况等因素,实现权责利相匹配。
资金运用方面,常规金融风险处置中,在有效压实各方责任的前提下,主要由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依法依职责投入,不涉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使用。 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应依法依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金融风险严重危及金融稳定的, 经批准可以按照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积累和规则制定工作,持续健全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
(责任编辑:朱赫)